闺女写的
这是一本关于友谊,关于自由的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我读了很多遍。这个有趣的故事是作者乔治经过时代广场时,听到了蟋蟀的鸣唱,唤起了对康涅狄格州-他的家乡的怀念。于是他在脑海里就有了一个故事雏形……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原先住在美丽的康涅狄格州。一天它忽然闻到了最喜欢的腊肠的香味。柴斯特朝着香味跑去,发现是一群人在野餐。它跳进了野餐篮,大吃一通后慢慢进入了梦乡,醒来后,它居然发现自己随着野餐篮一起上了一列火车。柴斯特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儿,它被提下了火车,并看见了一块巨大的牌子,上面写着:纽约时代广场。
在时代广场,它掉在了白利尼的报摊旁。这家报摊平时由白利尼自己看管,但在星期六,报摊会让他的儿子玛利欧照顾。今天正好是周六,玛利欧正守着报摊,忽然,他听见了一只蟋蟀的声音。于是他把柴斯特带进了报摊,还给它买了个笼子。柴斯特也找到了两个新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在两个好朋友的帮助下,偷偷地学会了一首又一首的曲子。白利尼妈妈被蟋蟀的演奏所打动,并让认识的所有朋友来听一听。因此,柴斯特的名声越来越广,越传越响。到最后,全时代广场,不,全纽约的人都来听这只小小蟋蟀的演奏乐曲!
这样过了很久,有一个晚上,柴斯特突然想回家,不想再继续表演了!两个好朋友想挽留它继续留在纽约。既然这是它的决定,两个好伙伴帮它在第二天晚上找到了回家的路。
第二天晚上,柴斯特给大家演奏完了它的歌曲,最后一首歌曲,等人群散去,它溜出笼子,爬上了纽约开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受到了朋友间的友爱和对于自由的向往,这本书的结尾是塔克在柴斯特走后向亨利提议明年夏天去一趟康涅狄格州。这让我不禁想:它们去了吗?如果去了,柴斯特还会记得它们吗?最后,三个好朋友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