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镇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首页 > 大全 > 作者:YD1662022-12-18 15:51:22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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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 联系方式 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健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健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8(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事项公告

根据《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镇人社事招公告〔2021〕17号),我院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21年8月27日8:00接受报名,2021年9月5日16:30停止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实行网上报名,请下载《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wu.lanzheng@163.com邮箱。并按(镇人社事招公告〔2021〕17号)文件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是否通过。考试前,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三、特别说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做好以下相关准备:

1. 所有考生须申领“苏康码”,考试、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场且“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凭身份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需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报告。

四、咨询电话:

0511-88773987,吴老师、童老师。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8月26日

05

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润州区委《关于构建润州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镇润办〔2018〕89号),结合润州区社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润州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共33名。

岗位表信息

镇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镇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9)

镇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镇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10)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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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应聘人员本人应具有镇江市润州区户籍,或非镇江市润州区户籍,目前在润州区工作;面向润州区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仅限具有镇江市润州区户籍人员报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目前在润州区村(社区)工作岗位且工作满一年(不包括试用期)、退役军人、取得国家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部分岗位对党龄、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8月31日;

(四)“在润州区工作”是指:报考人员目前在润州所属辖区内单位工作;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岗位代码05、11、20、24仅面向润州区优秀退役军人,在部队受处分人员除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有关对象报考须经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

(七)其他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1日每天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9月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 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http://www.runzhou.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9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 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 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网络报名时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工作证明、职业证书、退伍证)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润州区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3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7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润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苏康码”,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润州区人社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润州区委《关于构建润州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镇润办〔2018〕89号)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润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1988369(政策咨询);

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1—85022377(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25552(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0511—12388。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6日

06

扬中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扬编外招公告〔2021〕3号

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扬中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信息

镇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镇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11)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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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应急处突等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扬中户籍,具体如下:

⑴本人具有扬中户籍,户口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

⑵夫妻分居两地,配偶一方已经具有扬中户籍,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双方都具有扬中户籍,子女是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⑷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非扬中户籍报名者。

4.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2(含)以上或矫正视力4.8(含)以上、且视网膜无病变,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②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③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⑤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⑥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㈠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人社局一楼西侧)

㈡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退役士兵必须提供《士兵(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一并带来。

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退伍军人,报名时除递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证明材料,签订个人学历诚信承诺书。

招聘单位负责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扬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报名结束,市公安局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并将汇总表盖章,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体能测试和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告知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三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下同)发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参加后面的各项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通过人员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由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常识(主要包含《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总则》、《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3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

六、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七、培训和考核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人员递补

因体检、政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如递补,在成绩合格线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政审和培训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参照扬中市编外用工标准明确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被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十、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扬中市公安局:

0511-88283041(政策法规咨询)

0511-88283043(考务业务咨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扬中市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0511-88283051(纪律监督)

扬中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互相转告!

镇江这些地方招聘啦!

赶紧告诉身边人!

综合:市人社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扬中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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