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舟山第一对“跨省通办”的新人
在定海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成功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
202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浙江省列入试点省份。自2023年6月1日起,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正式启动。
当事人可选择哪些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需要带哪些证明材料?跟小布一起来了解
“跨省通办”可办理哪些业务?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温馨提示】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内。
可选择哪些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浙江省内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
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除提交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
网上预约指南
避免人员聚集,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建议当事人提前2-30天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1、打开“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有姻缘”并点击进入,选择“开始预约”,可按操作指引进行预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