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曾晒出过当地的离婚纠纷数据。
全年离婚纠纷案件一共接近5W起。
其中有34.21%是因为生活琐碎要离婚,30%是因为家庭分居。
其他原因还有感情基础薄弱、家庭暴力、性格差异、缺乏沟通等等。
而其中,出轨在所有理由中位列倒数第二,仅占2.51%。
换言之,婚姻的最大*手,从来不是那些涉及底线和原则的问题,而是日常琐碎。
“真正打败婚姻的不是小事,而是小事背后,夫妻情感交换价值的丧失。”
恰如泰戈尔所说:
“使人感到疲惫的,并非是远处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
大多数人对婚姻的热情,并非是被突如其来的大浪击溃的,
而是在连绵的阴雨之下,逐渐潮湿、发霉、最终腐烂。
谁不是对婚姻孤注一掷,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把所有都给了彼此。
可婚姻就像一座围城:时至今日,城外的人想进来,但城里的人想出去。
婚姻有问题怎么办?
有人说离呀,谁离开谁都可以活得很潇洒。
没有经历过婚姻的人根本不明白,婚姻不是说离就可以离的。
一个女人想离婚究竟有多难?
答案是,非常难!
为什么?
现代社会离婚不是相当普遍、司空见惯的事情吗?
是,在我国,现实情况是: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新人结婚,当然选择离婚的人数也相当“可观”。
拿之前的数据来说,北京是离婚率最高的城市,高达40%。
也就是说每10对夫妇中,有4对要经历离婚。
但离婚所耗费的时间真的太长了!
我所曾经办理的一个实际案例,
李女士与叶先生于2014年9月份经人介绍相识、相恋。
2015年1月份登记结婚,6月份的时候育有一女“梦辰”。
“因为意外*,我们才决定结婚!”
“我们婚前缺乏了解,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这样的话语反映婚姻的现实!
可能他潜意识中就认为,既然结婚了就不会不喜欢了吧。
婚后叶先生对外债务累累,对内不尽义务,李女士承担起整个家庭的开支!
这样,短短两年的婚姻生活,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婚姻生活不堪重负,最终还是破灭。
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进行了诉讼离婚,打起了离婚官司。
其实,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予判离。
果不其然,
法院首判不离,其理由是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夫妻因家庭经济开支、工作生活方式等琐事造成感情不睦,双方应互让互谅,有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遂不予判离。
没办法,只得分居满一年。
一年以后,起诉离婚,遂离。
自增加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协议离婚又多了三个程序:
(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三)这后头,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
也就是之后因为离婚冷静期的缘故,原本当天能到手的离婚证,得先等30天,确定你们是真的想离了,然后,又得再等30天,得两个人都去领证了。
这样下来,原本一天时间,跑一趟的事情,变成了60天时间,跑三趟的事情。
诉讼离婚,起诉到法院,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出轨、重婚、赌博、虐待、家暴、分居两年这些法定理由,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大多判不离,没有新情况,只能过6个月再起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符合下面几种情况的,法院认为感情已经破裂,直接判决离婚。
一、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重婚,是指两次登记结婚的,或者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所以,即便同居,但不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就算有了孩子也很难认定是法律上的重婚。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求的是,长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
二、家庭暴力及虐待
对方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这在法庭上也会被视为情感破裂,一次就能判离。
但首先还是需要用法律来界定一下家暴。
一般轻微的小打小闹,互相推搡之类的,算不上家庭暴力,要动不动就打,或者某几次打得特别狠的(比如构成轻微伤以上的),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才行。
一般的家暴都达不到一次就判决离婚的程度,必须要长期的、习惯性的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才行。
三、分居满两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能作为判离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这条一次判离的案例很少见。
因为要证明的难度很大,很多分居都是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
司法实践中更在意的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分居的情况也是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
所以,在李国庆和俞渝的离婚诉讼中,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对夫妻闹得很难看,但是不想离婚的俞渝提出李国庆给她节日问候和礼物的信息还是对法官不判离有很大影响的。
因为法院根据这一条来一次性判离婚风险太大,所以判离很少。
因为你们到底分没分床睡,到底有没有偶尔见面,谁知道呢?
所以,关键还是要证明感情破裂,分居是否满两年很难成为充分条件。
四、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方吸毒、赌博被派出所抓了,但是要达到屡教不改的程度,可能只是偶犯也比较难,需要有更多的证据。
除了上面这些以外,还有些一次能判离的特殊情况,比如对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久治不愈的精神病等。
在没有证据证明法定事由,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情况下,是否判离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但判不离,判决书半个小时就写完,判离还要处理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这个工作量可能会无异于一个公司*清算案子。
如果被告人为拖延诉讼而无法送达,采用公告送达,走普通程序,最长2年判离。
受到首判不离的影响,诉讼离婚但凡没有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理由,第一次起诉大概率无法判离。
想离婚一方,只能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继续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这个时间快则一年半,慢则两年,甚至更久。
站在不同立场,有各自的难处和道理。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