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各大爱情节日里,恋人之间、夫妻之间会通过手机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对方表白、示爱。或是“520”,或是“1314”,甚至有的大佬们还会干脆来一个“52013.14”……
可是,一旦双方分手,这些带有特殊意义的红包究竟还能不能要回呢?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从法律角度认识一下,这些红包能否要回。
首先,开门见山,在实际生活中具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的,应认定为无偿赠与,不应认定为借贷,也不应认定为彩礼的范围。
但是,如果双方通过借条等方式对该钱款作出约定了,则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即应认定为借贷。
此外,如果一方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对方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的,应认定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不能达到给付钱款一方所追求的缔结婚姻为目的时,该解除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法律上的意义及效力。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我看到有些案例中双方没有打借条、也没有强迫对方发,最后钱还要回来了呢?
这里,高瞻律师告诉您,有些情况确实是可以追回来的,前提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
赠与的两种情况
1、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
如果双方未能登记结婚,即赠与所附条件没有成立,赠与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依据不当得利之债要求返还。但是,需要原告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款项的赠与以结婚为条件。否则,原告面临败诉的风险。
2、增进恋爱感情的赠与(一般赠与)
不可要回。像现在情人节,或者生日时互发的红包;1314元、520元、999元、1999元等特殊金额;多次数额不大的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