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雇主家里以后才知道,这位王大叔是国土局退休的干部,首先就对我提出了约法三章,第一;每月除了一天休息时间以外不能随意请假,第二;每天出去买菜或者购置生活用品时他必须跟随,第三;做饭必须要按照他的口味来。
这几个基本条件也不算苛刻,就是买菜他得跟着觉得有些不合适,看我有些疑惑,王大叔对我说道:花钱的事不能马虎,不想因为钱的事闹不愉快。
这感情是害怕我买东西时贪污钱呀,不过这样也好,不接触雇主的钱省得给自己惹麻烦,看好东西他掏钱谁都放心。
本以为做保姆也没有什么难的,没想到做全职保姆却是如此的一言难尽。
来到雇主家以后,他每天不到四点就起床开始折腾,天刚蒙蒙亮就出去锻炼身体去了,人家主人都出去了,我怎么好再懒床不起呢。
收拾完家里就赶忙做饭,刚做好饭雇主就回来了,还没等我说话王大叔就要我给他倒杯水,还对我说道:以后他锻炼回来就要把降压降脂的药给他准备好,晚上睡觉前也需要服用一次。
这都不算什么事,可气的是当他吃完药走进房间以后就对我发了一通火,嫌弃我没有给他收拾房间,非要我立马给他叠好被子,把房间收拾利索。
如果说这有些过分的话,更过分的还在后边呢,他的贴身内衣竟然非要我手洗,这是第一次和雇主发生了争吵。
看来做保姆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该*哥不该*活都得干,这份钱不好挣。
吃过晚饭以后,王大叔对我说道:梅梅,陪我出去遛遛弯,没办法只好陪他出去在小区里走走。
看到邻居们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心里确实不是滋味,尤其是每天买菜回来就能听见人们在背后的议论声,说老王这是找了个搭伙的老伴,对此他不但不做任何解释,还表现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有一次雇主因为轻微骨折住院,我还得不离左右地伺候着,这本不应该属于保姆分内的事,我让雇主通知他女儿回来照顾他几天,没想到他却说:我女儿工作忙走不开,这点小病就不用通知她了,省得让孩子担心,这不是有你这个保姆吗?
住院一周我在床前伺候了7天,同病房的人都以为我是雇主的老伴,就连医生护士都认为我们是再婚的夫妻。
回到家里以后,他躺在床上不能下地活动,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这伺候起来就有些尴尬,尤其是他让我给他擦洗后背的时候,真想马上就不干了。
虽然伺候雇主不能动的这段日子里他给我加了1000块钱的工资,等到他恢复以后我还真是有了辞职的想法。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辞职不干了我又能干什么呢?如今早已把工资卡给了儿媳妇,给着高兴要着难,要是辞职不干了以后的生活都难。
思来想去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吧,唯一能让自己安慰点就是雇主答应每月给我加500块钱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