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机构改革后,我县新班子确定了“以矿山开发为突破口”的经济发展思路,三屯营镇牌楼沟村率先吹响了采矿、建厂的号角,随后乡办、村办选厂相继建立,采矿点应运而兴,铁精粉产量轮番增长,但销路却出现了问题。当时在外销方面各钢铁企业都遇到了铁路运输难问题,资金、商品周转太慢,我县短途运费开支又大,所以利润极低。到1989年,全县30家铁选企业仍有3家亏损,平均利润只有4.15元/T。不解决铁精粉的销路问题,铁矿开发就难以为继。带着这个问题,1984年12月24日,县委*贾焕章、县长张彦钧、县委副*唐友宏,还有我,一起前往天津,在围堤道1号河北宾馆小会议室,与天津市经济技术协作办主任刘树珍同志进行了会商。最后达成一个意向:由津方投资,第一步先建炼铁厂,第二步搞炼钢,实现采矿、选矿、炼铁、炼钢、轧材一条龙生产的钢铁联合企业。但会商之后,时间一个月一个月地过去了,半年多听不到津方消息,直到1985年6月我去遵化县做冷库建设考察时,才在无意中听他们的一个副县长说:“妈的,跑这儿找雀儿吃来了。”我问啥事,他说:“天津要在我们这儿投资建设两个炼铁高炉。产了铁,他们要90%,给我们10%。水渣他们也要70%,只给我们30%。利润按成本的10%计算,给我们90%,他们要10%。这账谁不会算?一吨铁换成钢材,一转手就获利150多元。按成本的90%算账,才赢利27元,便宜都是他们的了!”我问最后咋定的,他说:“没咋定就回去了。”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回来后立即向县委做了汇报,并提出了我的意见:“根据津方此举,如果找我们来谈,他们要什么条件我们就答应什么条件,只要把投资放在迁西就行,以后的事发展着看、发展着办。”经过讨论,大家同意这个意见。就这样,谈判的基调定了下来。
大约半个月之后,津方传来消息,要我们去天津商谈,拿出的协议草案果然是一个突出津方利益的文本。但因为我们事先定了基调,在谈判中避免对抗、不说绝断话、看津方的态度办事,这样,历经一年多的艰苦谈判,津方终于在1986年3月25日与我们正式签订了协议。尽管我们尽了很大的努力,但这个协议仍然是个“不平等条约”:除对生铁、水渣、利润三项与对待遵化一样,以1:9进行分配外,还有四条是明显不合理的,很不公正,很不公平,硬是压我们接受的。第一条是,如果企业出现亏损,先由我方减税免税解决,减税免税不够,报董事会解决,而董事长却由津方担任。这是有意的含糊其辞、不做明确规定。这样必然形成赔钱拖在企业,并占用企业流动资金(而流动资金是占用我县各铁选企业的货款)。显然是赚了钱他们拿走,赔了钱由我方承受。第二条是,企业流动资金由当地银行解决。这是一句空话,也是一句笑话,人家银行能听我们的么?按当时规定,银行提供贷款,企业须有30%以上的自有资金。一分钱没有,怎能贷得出款?再者,企业就是有自有资金,没贷款指标也不行。实际上,津方的这一招是把解决流动资金的责任完全推给了我方。结果正是这样:长期占用我县铁精粉款1,600多万元、贷款指标800多万元,而在利润分配上对我县却丝毫不予考虑。第三条是,土地由我方提供。这等于无偿使用。我们的土地投资是220多万元,在利润分配上也不予考虑。第四条是,要减免各税。实际上只减免了建筑税(计433.32万元,此税应从津方投资中支付)、产品税、铁资源费(我们外销每吨精粉收取20元,对津西定为7元,实际上他们1元未付)、电力附加费、排污费、交通能源调节基金、水资源费、新产品开发基金等8项,共1,200万元。而在利润分配上对我们也不予考虑。
想当初,如果不是得到津方准备“弃我择遵”的信息,我们是不会采取超乎寻常的退让对策的。如果遵化和我们一样做出上述退让的话,那津方必然会“弃我”而“择遵”,因为遵化比我们的条件更优越:一是与天津距离近,道路好,来往方便省时;二是有火车相通,在焦炭、生铁、水渣等大宗物资的运输上运力更加宽裕,可节省大量费用,能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可获得更多利润;三是天津当时正蕴酿将遵化划入辖属,此前已有两乡26个村划过去了,这样可以解决跨省市领导、管理不便的问题。这三条,正是他们对我们主动上门而不理,却主动上门找遵化的原因。
协议签订之后,接着做了初步设计、审查论证及施工准备。开始,许多重大事宜均由津方一手把持,安装工程拟由宣化钢铁公司安装公司承担,土建工程拟由有一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担,但迟迟定不下来,找了多处,均因造价过高、工作条件要求过高而告吹。直到1986年10月,才在无奈之下决定叫我县建筑公司承担。我县建筑公司只有三级资质,他们是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勉强承担下来的。由起初设计审查论证会,到选择建筑企业和安装企业,一晃5个多月过去了,眼看就要天寒地冻,如不抓紧,就得拖到来年开春才能施工。当时县委、县政府心急如焚,津方及其筹建处指挥又很不得力,于是县委、县政府当机立断,一手抓了过来,由县政府直接指挥,组织了一场由县各部门参加、有驻迁单位和县外友好单位支援的建厂大会战。
会战的关键工程,是两个百米高炉的基础浇注,需混凝土300多立方。为尽快拿下这一工程,我们抓紧作好设备、物资、人力等各项准备,采取定时间、定任务、定力量、倒排工期的方法,按要求必须保证完成,不得有误。另外还有16个小项必须在确保这一重点的情况下同时展开。
高炉基础浇注的时间,是1986年12月3日。那天下起了小雪,这是太晚了。事实说明,如不决心奋起,破釜沉舟,抓住时机,迎难而上,按国家1987年“双增双节”规定,这个项目被砍掉是确定无疑的。之所以最后保住了主体,是因为到国家1987年“双增双节”规定下达时我们的工程进度、投资进度都已过半。即便这样,铸铁罐、道轨、牵引机、住宿楼、厂区道路和绿化等几个项目也还是被压缩了,削减投资600多万元,津方最后实际投资为3,936万元。
在县政府统一指挥的大会战中,我们一靠打电话,二靠找上门,均得到了如期的效果。在我的记忆中,会战中以下几个事件是非常紧张、生动并令人振奋的,永远不会忘记:
当时停电限电是常事。如果停电,不仅无法施工,而且,根据水泥性能和接茬浇注的时间要求,那损失就大了,因此必须准备好发电机,以便做到一停电马上就自己发电。当时县内仅有两台10千瓦的发电机,一台是县电力局的,一个电话按时送到;一台是天津隧洞管理处的,也是一个电话,人家立即把正在蓟县于桥水库施工用的发电机撤下来了,也是按时送到。这种崇高风格和无私精神,实在感人。
当时柴油十分紧缺,在价格上平价、议价相差很大。为节省投资,保证发电机组及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机械用油,我们去了市计委和市石油公司,有关领导热情接待,说:“一定保证你们的工程用油”,当即批拨了80吨。
要保证300多立方米混凝土搅拌需要,至少得用20台搅拌机。县建筑公司当时仅有几台,而且都是旧的,易坏、误事,而购置新的我们的资金又不足。为保证需要,我们只有求借。令人感动的是,不论是县直有关单位,还是县外各大单位,都是一个电话就主动送到。其间,我们曾借用潘家口水库管理局水工处的一台搅拌机,人家是新进来备用的,可直到若干年后我们才还给人家。
两个百米高炉所需的直径6米的大护圈,是整个工程进度的关键一环,如果不按时加工出来,土建就无法进行。此前,县建筑公司已与金厂峪金矿订好了,但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等待,那就只有等到1987年冻期过后再施工了。为了赶时间,我们带着图纸到迁安首钢矿山公司求援。他们说:“要保时间保质量,必须让金属结构公司加工才有把握。”金属结构公司也是首钢的一个单独公司,地点在沙河驿。为了争分夺秒,我们在午餐时间已到、饭菜已摆上桌的情况下,顾不得吃,又带着图纸火速赶到了沙河驿。经理刘克才看完图纸后说:“不休息,三班倒,争取两天赶出来!”我一听,心中暗喜,这就可以把时间提前一个月了。但加工所需的钢板必须在晚餐前送到,于是我们又急忙赶回,张罗送钢板的事。不巧的是,我县去天津运料的大车又坏在了途中。没办法,我们又二次返回沙河驿,再次求借人家,先予垫用,代为加工。这种亲密关系和友谊是永远值得敬佩和怀念的,至今刘克才经理还说:“津西建厂大会战有我们做出的贡献。”这是千真万确的。大护圈加工好后,为保证顺利运回,县交通监理站的两个站长,一个乘车在前边开路,一个与大车同行,一路畅通无阻,仅用了两个半小时就到了津西工地。为保证及时卸车,吊装就位,事先特意请了两个单位的吊车待命。水电部五局二分局的吊车先等在工地,大护圈一到,立即吊装。可是,刚一启动吊车就坏了,需回去修理。在此情况下,潘家口水库安装公司的吊车及时赶到,避免了误时误事,保证了按予定时间进行高炉基础的浇注。仅从这件事看,一个加工,一个运输,一个吊装,每个环节都必须算好时间账,才能保证工程进度。
为保证高炉基础浇注后的养护防寒,我们把县水利局打井队、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两个单位正用着的40多个(条)棉帐篷及苫菜用的棉被,都借来苫盖了高炉基础。是他们的奉献支援,才保证了基础浇注标号高、质量好,从而保证了高炉的高标准安装。
风机房的薄腹梁又高又重,必须使用80吨以上的大吊车才能吊装。当时全市只有两台,一台在市一建,一台在二十二冶。如果租赁,一是费用高,二是时间没保证,于是我们找到了迁安首钢矿山公司的高经理。他放下手中的工作主动来到现场,然后调来两台40吨吊车,用一起抬吊的方法吊装,结果非常成功,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因此,在津西铁厂建设的功劳簿上不能没有这个人的名字——首钢矿山公司经理高英杰。
高炉基础需混凝土300立方,而且必须连续浇注,要用浆斗车50辆,两天两夜集中施工。推浆斗车是重体力活,不是身强力壮的人是干不了的。为此,三屯营镇机砖厂的160名训练有素的工人放下烧砖,苦战两昼夜,顺利完成了这项任务。这种既不管饭又无任何资金报酬的无私支援,这种顾念大局的“一盘棋”思想,实在让人称赞。
为抓紧抓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由县直单位抽调了16名局级干部分包各项,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决不拖延,直至竣工验收为止。县税务局局长高振桐所包的建筑项目不止一次地遇到没钱发工资,他就由本局垫付,大大激发了工人的积极性。其他各督导人员也都帮助施工者购原料、借设备、解难题。在大会战中,这种分包负责、互比互促的方法,为保工期、保质量起到了巨大作用。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设计、土建、安装三者相互冲突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有的地方需要变更设计图纸,有的地方需要改变土建,有的地方需要土建、安装相互配合,必须及时协调拍板,否则就会拖长工期,造成浪费,甚至无法施工。所以,我除了坚持每天现场办公,出现问题及时解决,还和督导人员一起深入各工地查进度、查质量、算时间、算任务,做到心中有全局,指挥有重点,每事有预见,握牢主动权,而对分管的其他工作则都是在晚上进行处理。
上述几个紧张而生动的情景,至今仍不时浮现在眼前。粗算大会战中各方的无偿支援,按有偿价值计算,至少也有200万元。回想当初,不是县委、县政府当机立断,把工程建设抓过来,根本保证不了工程进度,也很难保证在那次“双增双节”中不被砍掉。
建成投产后,如果一直守着两个百米高炉过日子,很自然地会被社会进步所淘汰,这是确定无疑的,且已被实践所证明。县委、县政府曾提出,津西要前进,不要止步。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津西不断攻难关、谋发展,才有了今天的壮大。特别是雷士明同志、韩敬远同志,态度非常明确而坚定,在津方急于收回投资、不愿再发展的情况下,他们毅然决定单方建设3号、4号高炉,这是非常明智而卓有远见的抉择。在这次跃进中我有幸帮了一点忙,这点忙不仅保证了津西发展建设所需的资金,还推翻了之前津方与我方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我县争得了数额巨大的利益。相关情况我已在过去的一篇回忆文章中谈过了(见迁西县文史资料第九辑《往事回眸》),此处不再赘述。正是通过这场激烈的谈判和交锋,津方原打算凭一纸“纪要”就轻而易举提走的近6,000万元资金(当年准备提走931.15万元,截至1999年还有5,000多万元将要提走)得以“完璧归赵”,并有力地支持了津西的3号、4号高炉建设。不仅如此,那份“纪要”所订的双方利润分配比,也在反复多次的谈判之后得到了趋于合理的改变:津方由85%降为47.5%,我方由15%提升为52.5%。这一分配比的改变,为我县争得利益2.5亿多元。
津西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困难 1988年12月津西铁厂建成后,面临生存、发展的严竣考验:无水,无流动资金,根本无法生产;高消耗,高成本,产品亏损,更是难以承受。面对此景,县委、县政府帮助企业一方面解决水和资金问题以保证点火投产,一方面解决余热发电和竖炉造球问题以降低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