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需谨慎 警惕“李鬼”安利网店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
安利公司自2020年年底,分别对两家非授权网店的经营者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江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安利公司损失20万元;对另外一起案件主持调解,被告王某某同意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安利公司损失13万元,并承诺停止销售安利产品。
“李鬼”安利网店
一审败诉被判赔偿20万元
某网店经营者江某,未经授权,以安利标识作为店铺头像销售安利产品,在店铺首页和产品宣传介绍中使用“安利旗舰店”“官方正品店”等字样,引导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是安利公司的官方店铺。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法认定江某在经营活动中擅自不正当利用安利公司的“安利”“AMWAY”字号的影响力及公司声誉,侵害了安利公司合法权益,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被告江某停止侵权、在其店铺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安利公司损失20万元。
正品源于正道
非授权网店存风险
安利起诉非授权网店、打击不正当竞争,是为了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利于2010年即发起了“正品源于正道”专项行动,多年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及网购平台打假,倡导广大消费者通过“安利云购”和“安利微购”、自营店铺和营销人员等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享受正品保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以免上当受骗。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为了让消费者享受到国际水准的消费保障,安利在此基础上,推出了30天无忧退货保障机制。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在保障期内,消费者如对购买产品不满意,可依据公司规定在30天内随时退换货。(徐潇潇)
来源: 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