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曲钻冯盟生,乌兰察布集宁冯盟生

首页 > 大全 > 作者:YD1662022-12-09 13: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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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胡胜忠摄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记者 胡胜忠)时钟指向5月28日9时5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庄重的宣读声“把犯罪嫌疑人押入法庭”,乌兰察布市第一起以范云峰为首的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冯盟生等17人犯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共41名犯罪分子被押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法庭内庄严肃穆,审判长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判决结果逐条宣读。《内蒙古晨报》记者现场见证了这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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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押入法庭 胡胜忠摄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犯范云峰、范润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金融票据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嫌疑人佟晓磊、温建华、邹文胜、张云、杨冬磊、郭文斌、刘永刚、姚国华、秦文兴、杨洁、张超、杨全、李春海、刘坤飞、王涛、孙壮壮、樊韶珂、谷明、刘佳、崔海鹏、魏永胜等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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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当初 胡胜忠摄

以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冯盟生、张仁杰、冯海龙、郭富贵、毛媛媛、袁斌、王红亮、王宁、李鹏、王志文、陈项、郭朝生、刘贵成、李继盛、武建鼎、于智慧、陈裕成17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8个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2人因犯罪较轻免于刑事处罚。

以范云峰为首的犯罪团伙从2011年开始,通过开设网吧、饭店,采取诈骗、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方式,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这些公司向社会招聘经理、网管、司机、保安等为名,先后网罗范润英、佟晓磊、温建华等人,从而形成了比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有组织地从事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伪造金融票证、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骗取借款不还、随意殴打他人、无故拒不支付员工工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目无法纪、道德败坏、欺压残害群众,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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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手铐脚链 胡胜忠摄

公开宣判当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亲属、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约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俊生说,范云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审判,是乌兰察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判决的第一起涉黑案件,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此次判决从重从快地严惩了犯罪分子,树立了《刑法》的威严,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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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内蒙古晨报乌兰察布新闻

审核 | 樊瑞 编辑 |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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