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平潭检察院联合平潭公安局、人民银行平潭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在今年3月共同推出的反洗钱案件线索跨部门协同机制,不仅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全国首创”创新举措,更实现了实验区洗钱犯罪立案零突破。
今年3月,平潭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当事人薛某提供资金账户帮助林某等人接受、转账集资款,涉嫌洗钱犯罪。“当事人进行社会融资,他们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主观上肯定是有认知的,并在客观上提供了洗钱行为。”平潭检察院检察官周孙章说。
平潭检察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并联合人民银行共同联审会商、分析研判,认为应当对薛某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我们梳理了当事人的资金明细,分析他们的交易流水,从而发现他们洗钱的交易线索。”
立案后,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洗钱罪“一案双查”。最终薛某被依法批捕,并移送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这一协同机制还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即人民银行如果发现重大可疑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可疑报告的同时,可抄送检察机关,开展共同研判。
这一协同机制施行以来,三方单位先后排查反洗钱犯罪线索10件,从中立案侦查洗钱犯罪5件,初步认定洗钱数额5000余万元,实现实验区洗钱犯罪立案零突破。
“协同机制有效地整合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同时解决了信息单项移送中容易产生信息孤岛的问题,不仅能够避免线索流失,还提高了办理质效。”平潭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晓明说,接下来,三家单位将通过定期会商、联动联查,将反洗钱调查、线索移交、立案审查、刑事侦查、检察审查等多环节并行办理,在立案时机和审前程序上提质增速,有效解决洗钱犯罪线索成案率低、处置周期冗长等问题,推动优化金融治理。(融媒体见习记者 蔡曦媛)
来源:平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