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特稿/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论
观点提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标定制度建设的“三步走”总体目标,全面部署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的行动纲领,开辟了“中国之治”新境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系统总结中国制度的全方位“显著优势”
新中国7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决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全方位显著优势: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坚持党指挥枪;坚持“一国两制”;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等显著优势。这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全方位的显著优势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确立了新的历史方位。众所周知,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历史经验表明,经过长期剧烈的社会变革之后,一个政权要稳定下来,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前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展现出的全方位显著优势,表明制度建设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经过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天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新时代要更加充分发挥这些制度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总结,是我们党*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与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我国的国家治理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要想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还是得靠完善的制度和治理体系,靠治理主体高超的治理能力。*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彰显。
明确标定制度建设的“三步走”总体目标
《决定》明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个“三步走”的总体目标,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巩固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这个“三步走”的目标标明了对制度建设认识的新高度。*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01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时,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其中也包括了制度建设方面的要求,即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三步走”的目标,与现代化建设整体设计是紧密配合、相向而行的。
这个“三步走”总体目标,绘就“中国之治”的宏伟蓝图。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除了要有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也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屹立其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构成的,其中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部署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
《决定》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内容,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13个方面的具体制度,指明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勾勒出“中国之治”的制度图谱。
在这个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它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决定》提出六方面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同志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表明我们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认识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决定》第一次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上“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制度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砥砺奋进正当时。我们必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我们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一定能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陶文昭系该院副院长、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12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