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今天到了阿特的文章里,阿特谴责的对象是宝石老舅,那么这句话,也就可以变成是阿特说的了,反正,“共通的思考嘛”!
最后,在阿特写完文章的时候,看到微博上宝石老舅的经纪人对版权进行了解释。
经纪人晒出与一位叫陈先生的聊天记录,该男子称自己已购买版权,与她沟通版权合作事宜,并提出商业收益、授权利润分成等合作条件。
ennnn第一次看见,有人把聊天记录,当成合约证据的!
也有人说,老舅在直播中,已经澄清了购买版权的事情。
事情的纠纷点在于,原作者是把作曲的独家卖给了台湾的一个陈先生。原作者卖出去了,那就是陈先生的独家,那陈先生想怎么用就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