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下简称《诊疗方案》)。《诊疗方案》显示,截至目前搜集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显示无华南市场暴露史病例在增加,并出现了聚集性病例和无武汉旅行史的确诊病例,而且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了来自于武汉的无明确市场暴露史的确诊病例。
1月22日,工作人员对进站旅客的体温进行监测。新华社发
《诊疗方案》提示,目前对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认识多来自对SARS-CoV(即SARS病毒)和MERS-CoV(即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研究。病毒对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诊疗方案》介绍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表现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一周后恢复。
《诊疗方案》指出,多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红星新闻注意到,在《诊疗方案》的“病例定义”栏目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皆属于“危重症病例”: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诊疗方案》提示,在治疗上,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在具体治疗方案上,《诊疗方案》提示,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
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500 万U,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粒,一日二次。
《诊疗方案》还强调,应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