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1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以高考(对口升学、专升本)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598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翟静贤 院长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