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
武汉市交管局发布
《关于加强东湖风景区道路
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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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3月12日至6月30日期间,公休日(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的9时至17时,东湖风景区部分道路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沿湖大道(广场北路至黄鹂路)、广场北路、渔光小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樱花园大门)、植物园路(团山路至鲁磨路)实行本埠7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客运出租汽车、新能源载客汽车、警车、救护车及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除外)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二)鲁磨路(团山路至植物园路)由南向北(团山路往植物园路方向)、植物园路(鲁磨路至团山路)由西向东(鲁磨路往团山路方向):沿湖大道(广场北路至牡丹园路)由北向南(广场北路往牡丹园路)、牡丹园路(沿湖大道至东湖路)由东向西(沿湖大道往东湖路方向)单向通行。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服从交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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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武汉市交管局
来源: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