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提到有些车主私自解体或报废车辆,导致车辆找不到了还空挂在自己名下,也不能办理学法减分业务。难道这种情况无解了吗?
这种情况以前是无解的,但现在有了一线生机。
如果你的车辆确确实实是没有了、消失了、不存在了,或者损毁严重、已经丧失了车辆应有的性能、功能,这些情况属于车辆灭失。车辆灭失是可以办理注销登记的。
为啥以前是无解的以前也有灭失注销,为啥就不能办呢?
因为,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能办理车辆灭失注销手续:
车辆因自然灾害灭失的,需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车辆因失火灭失的,需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车辆因交通事故灭失的,需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而你自己售卖、出售的车辆是不是真的解体、不存在了,没有人可以认定,即使千真万确不存在了,它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的。
即使有机构给你出具证明它不在了,车管所也无法给你办理注销业务,因为只有上面三种情况才能办灭失注销业务。
现在可以解决了吗2022年5月起,车辆办理灭失注销业务,有了一条新规定,如果你没有上面那些证明,自己出具一张《机动车灭失书面承诺》,就可以了!
就是说,国家现在非常相信你,只要你承诺车辆确实已经解体或者消失了,确定不会再上路行驶了,就可以在核验车主身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后,直接办理灭失注销手续。
这就解决了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
但是,学法律的朋友肯定看出来了,现在不是报废车辆了,是通过注销的方式解决报废的难题。
所有的车辆都能自己承诺后注销吗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你要为你自己的承诺背书,随意承诺是要负责任的。要不然,为啥让你出具一份书面承诺?
如果你很随意地作出承诺、注销车辆以后,这辆车或者用这辆车拼装的车辆在路上行驶,惹了祸,因为你的承诺,你是要负法律和经济责任的。
假如你自己把车辆卖了更高的价钱,然后去车管所承诺车辆灭失,办了注销手续,这辆车的“身份证”就没有了,你也不会遇到办不了“学法减分”的情况。
但是,如果别人买了你的车在路上行驶出了事情,或者把你的车辆上的发动机、车架与其他车辆部件拼在一起上路,就是违法,出了事更严重,这些情况警察都会找你。
因此,接受车主承诺注销灭失车辆是解决车辆确实不存在,又无法办理报废业务的一种救济方式,但不要随意使用、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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