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11时许,二支队莱城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京沪高速北京方向465KM处两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请求民警出警!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民警调查询问得知:前车为一青岛牌照的小型轿车,当事人在行驶途中因拨打电话将车辆紧急停在应急车道内且没有放置警示标示,而正在此时一重型货车行驶至此处时因操作不当与停放在应急车道内的轿车发生刮蹭。所幸,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后车驾驶员操作不当且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前车驾驶员违规占用应急车道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警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为生命道,非紧急情况下不得违规占用应急车道。为保护我们的生命通道畅通无阻,自7月1日起,全省开展为期100天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纪守法做文明好司机,从自身做起为生命通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