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实习生 郝瑞铃/文 邓万里/图
9月1日起,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细则》在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五大总成”(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车架)松绑成为影响机动车回收定价的关键因素。
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在新规实施以后最大的变化,应该就是自己的老车不用再被当作废铁卖掉了。目前,郑州共有4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仍沿用“论斤卖”的方式回收报废车辆,回收价格在200元至500元之间,新政尚未真正落地,各界对此的看法不一,不过,在他们看来,回收企业面临的竞争会增大,报废车辆回收价格形势看涨。
【政策:报废车告别“论斤卖”】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全国汽车保有量为2.7亿辆,每年需要报废的车辆近千万辆,而2019年全国汽车回收数量仅为195.1万辆。
为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9月1日起《细则》正式实施。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细则》中对于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的细化,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车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而关于机动车拆解方面,该《细则》规定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获得相关资质,未经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活动。
目前,四川已正式启动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月1日,郑州市商务局特商处负责人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在等省里的相关政策,郑州如何落实实施、何时实施未定。
【郑州:目前仍按照“论斤卖”的方式回收报废车辆】一直以来,业内人士戏称机动车报废是“论斤卖”。“报废车不值钱”这一观点成为很多车主的共识,也是车主报废处理、回收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不仅车主懒得卖,回收拆解企业“吃不饱”“收车难”现象也较为普遍。
目前,郑州共有4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分别位于郑州城区的东部、南部、西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