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张莺莺
浙江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双重违法,超限运输,经营者还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货运。最近,公司收到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代表来到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高速二大队杭长中队接受处罚。
悬挂临牌被现场拦下
超限运输被勒令卸货
10月27日20时,S14杭长(宜)高速公路瓶窑收费站,一辆满载渣土的六轴半挂牵引车仅悬挂着临时车牌,被高速二大队交通执法人员拦下。
“没有车牌会有道路运输证吗?”带着这个疑问,交通执法人员对车辆仔细进行了检查。
司机郭某称,该车辆为新购置重型货车,这是承接的第一单业务。
他当场出示了从业资格证,但未能当场出示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执法队员要求郭某补齐车辆相关证件,并通知车主前来接受调查处理。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指定检测站过磅称重。经检测,车货总重64.5吨,比核定的质量超出了15.5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交通执法人员责令其将超限部分进行卸货处理。
10月28日早上,郭某按照要求叫来了驳运车,将超限的渣土卸货至核定质量。
没有道路运输证
偷偷上路
经调查确认,该公司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车辆尚未办理营运证,涉嫌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进行货运。
11月2日,受公司委托,郭某来到高速二大队杭长中队处理窗口,申请处理涉案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窗口处理人员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办理日期为11月2日,但10月27日就已经上路跑运输被查处了,这不仅是违法超限运输案,属于典型的无证营运行为。
“公司是贷款买的车,10月26日刚买,本想着提前几天接几单业务赚点钱,就这么几天应该不会被查,没想到接第一单就被你们给查了,成本太高了!”郭某有些懊悔地坦承。
交通执法人员对郭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对郭某所在的浙江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超限运输处罚1680元,无证营运处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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