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是我们的祖先较早猎捕取食和驯化饲养的动物之一,与古人生活休戚相关。鹿从自然界的生灵逐渐成为诗歌中的审美意象,被赋予传统的文学与文化意义。
婚恋的象征最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不少含有“鹿”意象的诗歌,鹿由自然界的生灵成为青年男女婚恋的象征。如国风中的《召南·野有死麕》诗中写道: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李善《文选注》认为,麕也就是鹿,“今江东人呼鹿为麕”,诗中写一位男子将所猎到的鹿用白茅草包裹起来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向她求婚。
那么,年轻的男子为何要向姑娘献鹿呢?今天看来,“野有死麕”和“野有死鹿”不仅与爱情无关,而且“死麕”和“死鹿”这样的字眼,甚至让人觉得不吉利。但是, 在古代却不然, 因为鹿是婚聘的信物。
在先秦典籍《仪礼·士昏礼》中记载士子纳征之礼规定:
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郑玄注曰:“俪,两也。皮,鹿皮。”俪皮,就是两张鹿皮。
学者闻一多先生则据《野有死麕》进一步推论:“上古盖用全鹿,后世苟简,乃变用皮耳。”(《诗经研究》)所以在本诗中鹿指结婚聘礼无疑。
少女怀春到了适婚的年纪,有爱慕自己的男子就送白茅捆扎着的鹿,向女子表明爱意。“白茅”不仅是一种药材,而且和祭祀相关。先秦时祭祀用白茅垫在祭品下面,以表示尊重。
正因为如此,诗中的吉士用白茅包裹猎物(鹿)奉献给心爱的女子,既暗示了仰慕之意,又表达了礼敬之情。
赋予和睦友爱的品德《鹿鸣》是《诗经》中的名篇,居于《小雅》之首。《小雅·鹿鸣》是一首燕乐宾客的诗,并且诗歌洋溢着和乐的气氛。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
毛传从鹿的呦呦鸣声中听出“鹿得草,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诗三家义集疏》),《毛诗名物图说》引《草虫经》云:
鹿欲食,皆鸣相召,志不忌也。
汉代陆贾《新语·道基篇》中表明“鹿鸣以仁求其群。”刘向《楚辞·七谏》曰:“鹿鸣求其友”。东汉王逸的《章句》中认为,“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是指:
鹿得美草,口甘其味,则求其友而号其侣也。
由此,喜欢群居的鹿被赋予互不猜忌、和睦友爱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