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隐瞒离婚要给对方一半吗,对方不同意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解决

首页 > 情感 > 作者:YD1662022-12-09 08:28:24

【要点提示】

夫妻一方未将离婚前的银行存款情况告知另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该存款时应酌情少分。

婚前财产隐瞒离婚要给对方一半吗,对方不同意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解决(1)

【基本案情】

2016年03月09日,甘某与叶某在某县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载明:……婚后现有货车(川XXXX**)一辆,由男方负责变卖,变卖后所得款全部归女方叶某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共同债权债务(包括所有的银行贷款及所有的私人借款)全部都由男方甘某享有和负责偿还,与女方叶某无关……。截止2016年03月09日,叶某在某县农村商业银行尚有存款共计117305.53元,在邮政储蓄银行某县支行尚有存款共计164000元,两处存款共计281305.53元。

甘某认为叶某在离婚时刻意隐瞒了银行存款,存在过错,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叶某夫妻共同存款281305.53元,判令叶某立即支付甘某人民币281305.53元。

【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由叶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甘某180652.76元。

【判决理由】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叶某与甘某离婚时是否刻意隐瞒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银行存款,叶某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从甘某、叶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知,该协议上并未载明双方离婚时的全部共同财产,未对全部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的银行存款及贷款情况也未详细列明,仅约定甘某享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权并负责偿还包括银行贷款及所有私人借款在内的债务,故在签订该协议时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上均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叶某未将离婚前的银行存款情况告知甘某,其过错程度大于甘某,在分割该存款时应酌情少分。甘某、叶某双方对离婚前叶某银行账户上共计281305.53元的存款数额均无异议。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为甘某在平均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40000元,即应分配180652.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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