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生自我保护的建议,女生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首页 > 情感 > 作者:YD1662023-04-27 01:13:41

对女生自我保护的建议,女生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1)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凭本事考了个满分,但有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说你是考试作弊得来的,算诽谤吗?”“日常在贴吧、微信群里吵架骂人,算不算人格侮辱?”“如果被实施了这些行为,应该如何勇敢发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提到未成年人上网,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透出隐隐的担忧:孩子能不能很好地使用网络?会不会不知不觉沉迷网络,甚至因此受到伤害?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潘静波走进市三女中,带来了一场为女生定制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女生自我保护”的法治讲座。

◆ 女生要懂得保护自己 ◆

潘法官现场解读了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同时强调,事后的惩治和救济,不如事前的预防。他提醒未成年人平时就要有意识提高警惕、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寻求信任的人帮助来规避网络社交中的风险。

“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威胁、恶意损害形象等,都是网络欺凌的行为。有些网络欺凌的行为情节恶劣、一目了然,而有些则容易被人忽视,看起来只是‘小事’,但其实也损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和名誉,对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潘法官告诉学生们,这些都值得大家引起重视。无论是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还是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触犯了《民法典》的侵权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面对网络欺凌,学生们能做什么?潘法官也结合具体实例告诉同学们,“要勇于说‘不’,必要的时候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而另一方面,也要做到理性表达、合理发声,不成为网络欺凌的参与者,要心怀善意,“向善赋予生活以意义”。

关于“女生自我保护”,潘法官则谈到了一起两名未成年女生作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还分享了一起其自己审理的离婚案件。通过案例,其向在场的女生作出了三点提示:一是女生要自尊自爱,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不尝试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不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二是在交友特别是和异性的相处过程中,要有底线意识,“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护个人隐私,保持人格独立;三是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非儿戏,作为女生应该审慎、认真对待。

◆ 法治讲座将走进更多校园 ◆

“平时我们开的一些小玩笑,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原来都可能是网络欺凌,对他人造成伤害。我现在知道了平时应该谨言慎行,合理发声,并且当自己遭受网络欺凌时,也可以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女生,我听了潘法官讲的他审理的一个真实案例后,觉得应该更加理性谨慎交友,特别是与异性交往中要有分寸感和界限感,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听完讲座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谈到这次普法进校园的感受,潘静波说:“互联网的世界瞬息万变,稍不注意就会碰到法律的红线。不论是施暴者还是被施暴者,如果能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多一些法律意识,很多犯罪和不良的行为都可以避免。虽然我一个人的力量很渺小,做的事情也微不足道,但是我希望通过我的一点小小的努力,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了解法律、懂得法律,既不做施暴者,也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我想让他们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光的。”

市三女中校长潘敬芳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知法守法。潘法官为女校学生特别准备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女生自我保护’的专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从真实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故事,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并为女生提供了自我保护的法律建议。”

据悉,此次宣讲是上海一中院今年“百校百讲普法行”活动其中的一场,也是上海一中院第二次走进市三女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除了这次走进市三女中,上海一中院还计划派出多名业务精湛的法官和法官助理走进江苏路第五小学、哈密路小学、古北路小学、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等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结合学校和学生的特点编排课程内容,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陆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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