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要分别对待。
一个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时,收入的款项,应该按照实际收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金额,借方登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方登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该贷记: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1:运恒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2月15日向海鑫公司出售甲产品200件,每件产品不含税售价为880元,合计货款为176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9920元,产品已出库,货款尚未收到,财务部门要根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内容,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海鑫公司205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6000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920
例2:运恒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2月30日收到海鑫公司的银行转账货款,财务部门应该根据银行收款信息,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05920
贷:应收账款——海鑫公司205920
例3:博彩有限责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4月28日出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含税发票金额为36000元,使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货款已存入银行,财务部门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和银行存款信息,做如下会计分录
1、不含税的销售额=36000÷(1 3%)=34951元
2、应交增值税额=34951×3%=1049元
借:银行存款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4951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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