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大面积为小餐饮?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个体餐饮为小餐饮。
2.从业者有何要求?
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
3.经营场所选址有何要求?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经营场所设在室内且应当具备给排水条件,与粪坑、污水池等污染源距离应当超过25米,并位于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
4.食品处理区有何要求?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应有1.5米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顺序合理布局。
5.就餐区有何要求?
场所整洁、明亮,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无积水和油污。
6.环境设施有何要求?
应有保障食品制作和安全的设施设备,如:
(一)有防尘、 防鼠、防虫害设施。
(二)有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三)烹调场所有通风排烟设施。
(四)食品处理区设带盖或脚踏式废弃物或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冷冻冷藏设备,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
(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有专用贮存设施(如有专用盒、柜等),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七)加工操作场所设置专用清洗设施。
(八)制作冷荤凉菜应设置专用操作间。
7.哪些食品种类不允许经营?
不得经营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水产品、自制生鲜乳饮品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8.经营者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后多久会进行现场核查?
30个工作日内对获证小餐饮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9.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多久应整改?
应当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
根据武市监规【2022】2号整理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