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询价采购函
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蓄电池一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该项目范围涉及元谋县人民检察院配电室蓄电池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如下:
名称 | 规格 | 数量(只) | 备注 |
科华UPS蓄电池 | 6-GFM-100 | 85 |
二
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12V
2、额定容量:1.80V 10HR
未注明的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
投标单位的要求
1、所投产品需有保险公司承保单,或在产品包装能显著看到被保险标识。
2、投标时请提供上述规格的产品样品及完整的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单位提供生产商关于本次招标事项的专项授权。
4、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并负责安装、调试及质保期限内的维护。
四
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30个自然日。
五
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
1、投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优质产品,所投产品的寿命大于30000小时,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在24小时内免费包换产品,无需投入维护费用。
2、投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安全性能可靠,所投产品如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投标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六
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汇总表中所有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2、投标人必须注明所用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
报价品牌为科华(kelong),同一品牌同型号多家单位参与报价的,以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参与评标,其他视为无效报价。
七
其它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报价,并与2019年7月10日14: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送至我院403室,电话:0878-8211644。
2、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明细(品牌、价格),技术要求表,质保,完工时间及售后承诺。
3、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
4、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及拆装费、运输费、装配、校准、调试的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报价函按第二部分格式填报、签字和盖章。如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将视同无效报价予以作废。
5、付款方式:供货方安装结束完毕,经校方验收合格后付总款项的95%,剩余款项于安装验收合格当日后1年付清。
6、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7、数量如有变更,需经过使用部门签证后按单价结算。
八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院办公室主任 张 笠 8211644
技术科科长 阳俊辉 8211969
(附:供应商报价函模板)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5日
供应商报价函
致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院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本次总报价为(大写) 。
一、 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一旦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同意将货物询价采购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货物报价表(格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三、 售后服务条款
四、付款方式:
受托人签字:
* 手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