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当中,四民制度贯穿始终。所谓四民,指的是古代中国的四种公民,即士、农、工、商,除此以外,还存在许多“贱民”,他们比四民阶层更低,归为“贱籍”。
齐国丞相管仲最先提出“士农工商”说,所以四民制度起源于管仲,而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说法。
不过必须要说明的是,管仲所提出的“士农工商四民者”,与后世的“士农工商阶层”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管仲所提出的四民当中的“士”,不是读书人,而是军士。其次,管仲的这一政策是将国民分为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并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这里的划分只是职业上的不同,并没有尊卑之分。管仲认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这是说四民都是国家基石,不可或缺。
管仲在提出“士农工商”说的时候,虽然将商放在最后,但不是抑商。管仲本就是商贾出身,而在他的变法当中,他极度重视商业的作用,还颁布了许多促进商业发展的国策。所以说管仲是“四民制度”的提出者但不是“士农工商阶级”的提出者。
到科举制度产生以后,读书与做官被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使得读书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士的概念也在发生改变,军人被划分为军籍,而士则专指士大夫与读书人。就这样,有文化的官吏替代了军士,成为“士农工商”的榜首。《神童诗》中一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更是将读书人的地位推至首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古代所谓四民,也在发生变化。通常说来四民指读书的、种田的、做工的、经商的。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士农工商。
那什么是普遍认知的士农工商呢?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形成了对“士农工商三教九流”的普遍认知。
“士”就是士大夫阶层,广义上不仅包括官员,还包括所有的名人,如学者、举人等。这些人有了名分,就成了官员的储备。他们的社会地位很高,可以不服役不纳粮。
“农”是农民,古代是农耕社会,农民占比很重要。国家也会比较重视。农耕社会,农民是社会财富的实际创造者,抬高他们的地位就是奖励农桑,只要人人衣食无忧,社会就安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