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活美容美发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生活美容美发行为规范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三、依法开展生活美容经营活动,不得开展涉医疗美容的隆鼻、隆胸、抽脂、割双眼皮、注射美容针、激光脱毛、中药灌肠、针灸减肥、洗纹身等医疗美容项目的广告宣传。
四、保证美容安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对经营和使用的化妆品等进行索证索票,不采购、不使用、不推销“三无”化妆品,如实记录购销信息,确保化妆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六、严格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无证经营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营销宣传活动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
八、严格落实价格公开制度,实行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定价、变相收费,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欺诈消费者。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科学美容、健康美容的意识,如发现相关问题,请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6922327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