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
身为洗剪吹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小方
租下来一家小店面
准备靠精湛的理发技术走上人生巅峰
理发设备,齐全!
营业执照,到位!
仿佛看到光明的未来在朝自己招手
但是万万没想到
还没开始大展身手
就先败在了这件事上......
理发店涉嫌无证经营
老板竟说店小不需要卫生许可证
近日,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大鹏街道岭澳社区日常巡查时,发现了一家有点“眼生”的美发工作室。
这家美发工作室里洗头床位、剪发卡位和理发工具等一应俱全,老板正在为顾客理发。
随后,执法人员对营业资质进行检查,该店能出示《营业执照》,但在核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店老板竟称......
请你出示一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我这个店这么小,大约40平方米,是不用办卫生许可证的吧?
要办,理发店都是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经过调查核实,该店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卫监部门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营业!
店面再小
也要办卫生许可证
店小就不用办理卫生许可证
这是什么逻辑?
跟卫监君一起看看相关规定吧
国家标准GB 37489.5-201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规定:
“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m²。”
“经营面积在50m²以上的美发场所,应设单独的烫 、染工作间;经营面积小于50m²的美发场所,应设单独的烫 、染工作区。”
因此,用来开办理发店的场所
面积不得小于10m²
那么这家小理发店
到底需不需要卫生许可证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理发店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所规定的公共场所
无论面积大小
都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卫监提醒
各位老板们
在投资公共场所相关项目前
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和要求
做好准备再营业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