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中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什么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10-31 10:47:39

自1982年起,我国农村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这个基础不仅是制定农村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石,也是四十年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边际效用逐渐递减,所谓的“一包就灵”,早已不灵了。农民家庭的劳动力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这是亿万农户的主要原因。统计数据表明,最近三十年来,家庭在同样的土地面积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产量及价值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家庭承包经济的收益不仅不能增长了,反而逐渐下降了。此外,绝大多数地方的承包地已经成为了家庭的鸡肋。

我国目前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中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什么(1)

中国绝大多数地方,家庭承包的土地人均只有1-2亩,每亩产生的收入在1000元/亩左右,而家庭主要劳动力承包生土地搞生产经营的机会成本不低于5000元/亩,所以,农民家庭种地的基本都是老人(因为老人劳动力没有价格),因此,家庭承包地变成了留守老人们打发闲暇时间的“福利地”或“休闲地”。这种情况下,农村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农业农村是否应该进行二次改革呢?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前,对于农民家庭承包地的改革,必须放开土地承包,放开集体经营,实行规模经营,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我国目前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中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什么(2)

这样的二次改革将有助于解决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面临的诸多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同时,这样的农业农村改革还将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全国的经济效益。总之,现在是时候进行农村农业的二次改革了。通过放开土地承包、放开集体经营,实行规模经营等方式,我们有信心解决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面临的诸多问题,实现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那么,你认为怎样的农业农村改革才是最有效的?请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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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现状: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家庭承包经营已垮我国农村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家庭承包经营已经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统更是名存实亡了。事实上,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经营制度只存在于1982—1996年。1997—2003年,实行的是“分田单干”农业制度,2003年至今,实行的是“承包地福利化”和“家庭承包农业休闲化”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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