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的单独售价:这是来自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过来的文字,用中国人通俗的话来说,单独售价就是企业在市场上卖过这个价格的,合同变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应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则变更合同作为一个新签订的合同。
举例,一个合同签订了100件销售商品合同,单价是10元每件,卖了60件后,又增加40件,这个40件的单价是12元每件,(且反应了合同变更日的单独售价12元每件),这段红字部分意思就是说这12元的价格这个企业在市场上卖过这个价格的,为什么呢,材料成本价格上涨了,10元卖的亏本了,涨价涨到12元。那新增的40件就是一个新合同了,结转的主营业成本都不是一个价格,肯定是能够明确区分的。
二、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和价款,但新增合同价款没有反应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则变更合同作为原合同终止,剩余部分和新合同合并成一个新合同。
举例,原合同签订了100件销售商品合同,单价是10元每件,卖了60件后,又增加40件,这个40件的单价是8元每件,合同变更日的单独售价是12元每件,也就是说新增40件价款没有反应变更日的单独售价,价格不一样的。怎么理解这句话呢,这个8元/每件的价格是企业和客户协商出来的价格,不是市场定价,通常情况协商的理由是:大家都经常合作了,这批订单的价格就优惠点吧,所以这个新增的40件是和原合同分不开,有因果关系的。要把原合同作废,没有执行完的部分和新增合同合并成一个新合同,总价合在一起,重新算单价。
三、合同变更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分区,自然无法反应单独售价,变更合同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作为补充合同。
举例:最典型的就是建筑工程,建造一栋5层的办公楼,建到第3层时,发生设计变更,因该地区夏季雨水量大,屋顶坡度需要变大,增加50万的合同造价。此刻虽然建好了3层,但这3层不能立刻使用啊,没有水电、没有装修,所以这建好的3层与未建好的2层是不可区分的,是一个整体,客户要的就是一个能入住办公的办公楼,那增加的50万屋顶改造根本就谈不上新合同了,只能是原合同的增补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