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板认为,营业执照被吊销了,就不用再费钱费力费时注销了?大错特错!
吊销、撤销、注销有什么区别?
吊销一、什么是吊销?
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开展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
一般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简单点说,吊销是指公司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局以强制手段剥夺经营资格。
吊销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常见情况
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2.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的;
3.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呢?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2.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被吊销后就可以放任不管?
太天真!被吊销就相当于公司被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还是生效的,而且更加严格!
如果不处理,只能越拖越重,导致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所以被吊销后的正确做法,是办理注销!
被吊销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活着“,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
《公司法》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列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销。
只有最终经过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场。
撤销公司登记撤销是主管机关根据法院的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自己的职权撤销全部公司登记或部分登记事项的行政处分行为。
一般来说,公司设立登记或其他登记事项的撤销,要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确定后,由法院通知主管机关撤销登记。
通俗点讲,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
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记条件,但通过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记,比如登记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等等。
一、被撤销的常见情况
1.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后果是公司设立登记自始无效;
2.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该次变更登记之前的登记状态;
3.撤销公司注销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注销之前的登记状态。
二、被撤销变更或注销登记,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1.企业被撤销、注销变更登记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5年内不得移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4.与政府其他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可能连飞机和高铁都坐不了!
三、公司被撤销登记,同样要办理注销!
撤销设立登记意味着该公司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
按《公司法》规定,这也是一种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来所要面临的,和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一样,先清算后注销。
四、吊销和撤销,傻傻分不清楚?
虽然吊销和撤销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被强制停业。
但被撤销是“先天不足”,即登记过程中出现了违法情形,造成登记本身就是错误的。
而被吊销是“后天病变”,即登记本身是没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情形。
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
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或*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注销一般程序:“成立清算组” → “清算组备案” → “做出清算报告” → “登报公告45日”
特别提示
未完全办理完注销流程的单位,应在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企业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一定要及时处理完毕,不然无法顺利办结注销清税流程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5)存在未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报验项目登记未核销;
(9)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