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有很多招标方式,比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最常见的是公开招标。一般而言,如无特殊情况,需公开招标。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采购招标可以理解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有需要)。招标人在项目审批或备案后,实施开标项目。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繁琐),其中大部分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的配合下,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计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招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者在收到公告或邀请后,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和准备。期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澄清招标文件,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将补充文件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以回答问题或澄清内容。
7、开标前,招标公司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必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的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任命的主持人公布开标纪律>确认和阅读投标信息>公布招标人相关人员信息>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唱标投标人姓名/价格/交货日期/投标保证金)>完成开标记录,由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的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应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和落标通知书。
23、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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