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使用方法,监督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11-27 10:34:00

2022年1月4日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FM99.9《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贤宁律师事务所邱世煌律师,和您一起关注: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之监督权。

监督权使用方法,监督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1)

邱世煌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贤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监督权使用方法,监督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2)

监督权是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的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监督权的概念具有比较复杂的内涵。现行宪法第41条第1款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一般认为,该条款中的“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实际上构成了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监督权的内容,其实质部分基本上只属于或相当于传统宪法学上的请愿权,即人们就损害的救济、公务人员的罢免、法律的制定或改废以及其他各种有关公务的事项进行请愿的权利。

监督权使用方法,监督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3)

舆论监督权在一些发达国家被认为是第四种权力,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舆论监督权。舆论监督权被认为是最有力的无处不在的一项监督。

在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依法保障权力机关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内部监督、舆论监督。

监督权使用方法,监督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4)

首页 12下一页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