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定额成本控制制度的企业,产品实际成本由定额成本、定额差异和定额变动三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 定额差异 价格差异 定额变动
定额差异是指产品生产中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脱离定额成本的数额。实际成本超过定额成本的数额为超支,称作不利差异,用正数表示;实际成本低于定额成本的数额为节约,称作有利差异,用负数表示。计算定额差异不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实际成本,更有利于对产品成本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与考核。定额差异的计算当分别各个成本项目进行。直接材料定额的差异的确定方法有限额法、整批分割法和定期盘存法等三种。
1、限额法,就是采用限额领料单实行限额领料,若发生超限额的领料需另填超额领料凭证,这些超额领料数就是不利差异,若限额领料单有余额,说明实际消耗低于定额是有利差异。
2、整批分割法,就是把分隔后产品毛坯数量乘上消耗定额求出定额耗用量,再与实际耗用量相比较得出定额差异。
3、定期盘存法,就是隔一定日期,对生产中存余材料进行盘点,根据材料领用数和盘存数计算出一定日期材料的实际消耗,再与定额相比较得出定额差异。
直接材料的定额差异只包括耗用数量上的差异,不包括价格差异,价格差异另外单独列示。直接工资差异因工资形式的不同而异,在计件工资形式下,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为定额工资形式下,有工时差异与工资率差异两种。工时差异是实际工时与定额工时之差乘上计划工资率。工资率差异是实际工资率与计划工资率之差乘上实际工时。制造费用定额差异一般以实际发生额与按生产计划完成百分比调整的费用计划相比较而得出。定额差异一般由产成品和在产品共同负担,可按两者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摊。
如果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和完成程度较为稳定,定额差异可一部由当月产成品负担。
定额变动是指由于修改现行定额,按新定额计算的定额成本与按旧定额计算的定额成本之间的差额。由于产品结构改变、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组织改善、新设备的使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原因,作为产品消耗尺充的现行定额与定额成本也需相应修订。定额一般在月初变动,这时应将月初在产品中的原定额成本按照新的定额进行调整,并计算出月初在产品的定额变动数,从而使月初在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因定额的修订而发生变化。计算公式为:
月初定额变动=(原定额-新定额)×月初在产品中变动定额的零部件数量
如果发现定额有显著的不合理情况,现行定额也可在月份内修订。此时由于产品实际成本计算是以变动前的月初定额成本作为计算基础,而自变动日起要根据新定额来计算定额成本,揭示定额差异,因此,对定额月中变动后的投产的产品要计算定额变动。计算公式为:
月中定额变动=(新定额-原定额)×自变动日至月底变动定额的零部件数量
鉴于当月是按变动前的原定额为基础计算产成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故次月仍需按月初变动再行计算定额变动。对各月发生的定额变动,如果产品生产周期不足一个月,可以全部由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负担。否则也应按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实际工作中,实际成本的计算一般通过采用成本计算单或产品成本明细账进行,具体的格式视企业的生产组织、产品品种及其零部件的多少而异通常分别设置月初在产品、当月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合计、差异分配率、当月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等栏目,在各栏目下再按需要设置定额成本、客额成本,分别按成本项目填列到上述有关的栏目中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