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951年8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
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这一认定
在1999年再一次得到确认
1999年9月18日
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仍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2014年2月27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
确定每年9月3日为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整个抗日战争期间
中国军民伤亡3587.9万余人
大半个中国被日军践踏
930余座城市先后被占
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
14年浴血奋战
终于迎来全民族抗战的胜利
四万万中国人民热泪盈眶
举国欢庆 万人空巷
这是属于世界反法西斯人民的胜利
更是属于中国人民的胜利
作为一个中国人
我们身处生机勃勃的中国
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
我们倍加珍惜 倍感自豪
经历过苦难的中国人民
更懂得和平的珍贵
我们致敬先辈
也致敬那场永不妥协的抗争
勿忘历史,珍爱和平!
振兴中华,吾辈自强!
来源 CCTV国家记忆微信公众号
编辑 高晨晨
流程编辑 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