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

首页 > 三农 > 作者:YD1662022-11-04 02:16:53

我市公布五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案例

南报网讯 (记者 严常坤) 两节临近,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加大了对相关领域执法查处力度。12月23日,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布了五起2019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案例以及查处情况。

记者了解到,该批名单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包括1家用人单位和4个自然人,他们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五起案例拖欠数额少则10余万元,多的达到75万余元,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其中,拖欠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例为南京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六合区七里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经查,南京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六合区七里楠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工程,南京全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六合区骋望怡峰花园外墙保温涂料工程。上述两项工程由陈辉组织民工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竣工,陈辉共收到工程款(包括工资)现金约450万元以及以房抵款商品房2套后,拖欠10余名民工工资75.4万元。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陈辉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民工工资,陈辉逾期仍未支付。

鉴于陈辉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行为符合“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形,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六合区公安分局。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29日将陈辉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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