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推行“一户一宅”的政策,有很多人没有房子和宅基地,或者是因为不够住的原因,于是想要通过分户来获得宅基地……不管是什么原因想要分户,我们必须了解清楚有关分户的政策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夫妻离婚三年以上的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现如今为了让自己多一套房子,夫妻之间利用离婚的手段来分户享有两套宅基地和两套房屋,这样也就达成了“分户”的目的,但往往有很多人从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到最后得不偿失,这是一种很不提倡的一种方法。
第二,一个农户中有多个子女的,子女结婚后可以向集体申请分户。有两个及以上儿子的,年满22周岁的儿子可单独分户;有两个及以上女儿的,入赘招婿的女儿可单独分户,外嫁女(与父母共同生活)不能和父母分户。原则上,对于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基本上不允许子女分户,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比如四世同堂的可分两户。
第三,在宅基地正处拆迁征地时,按照规定是不能通过分户申请的,因为拆迁征地面临着大额的补偿,分户时会产生利益纠纷,比如同征地方之间的赔偿纠纷,或者和分户人的财产分割纠纷。
第四,现有宅基地面积满足当前家庭人员的需求的,不能申请分户。一至三个人户口的75平方米,三至五个人户囗的120平方米,五人以上户口的120至150平方米,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地区不同可能有所差别。
当然,有些地方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分户条件,所以具体以当地为准!如果大家喜欢或想咨询更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闰土说农”,同时欢迎点评留言或私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