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告
为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立即主动停止非法营运行为。
二、严禁非营运车辆私自设置营运标志标示、扰乱经营秩序。
三、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而从事非法营运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800元奖励。举报电话:0395—8881688
五、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六、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抵制非法营运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颍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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