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现对新泰市辖区内《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营运车辆进行清理规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有关业户携相关年审材料到新泰市交通局运管中心货运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其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咨询电话:0538-5350131。
特此公告
附:营运证年审有效期超一年及以上的营运车辆明细表.xls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4日
新泰市政府公示原网址(含附件):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7/14/art_47996_10305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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