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全县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剑雨同志主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全县涉改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局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属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张剑雨指出: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主管部门、涉改参公事业单位要严格确定认定范围,坚持“依法审批、从严审批”的原则,认真研读查找中央、省市及上级对口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严格工作程序时限,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重新认定工作。
撰稿:兑森
审核:李国仁
总监:邓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