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2021年1月1日起,该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优待制度。7月28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向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国防军事立法专题采访中对外透露,该部将会同军队有关部门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要求,不断完善现有的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进一步专门研究出台参战退役军人专属的优待政策。
“参战退役军人用鲜血和生命保障国家安全、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他们是国家和民族的英雄,理应受到政府的优待、全社会的尊重和关爱。”据李向东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除了在总则里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之外,还在各个章节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个制度将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气氛,尤其是在青少年中不断传承舍生忘死、向死而生的红色血脉。”
“我们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将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让参战退役军人能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李向东说。
据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接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制度建设,推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抓紧起草《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围绕规范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移交安置程序、待遇保障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安置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迈出了新步伐。此外,该部正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争取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出台。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李向东具体介绍说,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二是坚持官兵一体、统筹设计,进一步完善安置政策制度体系。三是着力破解矛盾困难,不断提高安置质量。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宁宁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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