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图示】
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图示】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图示1】。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图示2】。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