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镇海区物流园区生态湿地二期地块
因公共事业需要,有关部门决定征收物流园区生态湿地二期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项目的具体征收范围:东至宏远路、南至环城北路、西至大通南路、北至雄镇路。
此外,项目涉及房屋总建面0.64万平方米,非住宅2家。
NO5: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
因实施跃龙街道22-3地块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屠岙村集体土地0.262公顷。
NO6:宁海力洋镇文正村
由于,宁东区块22-1地块建设需要,有关部门计划征收力洋镇文正村集体土地3.5298公顷。
NO7:宁海收茶院乡升龙村
因实施宁东区块21-14、15地块建设项目,需要征收茶院乡升龙村集体土地9.754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