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明代刑部侍郎——李若珪
李若珪(1569年—1637年),字昭华,号载心,明顺德府南和县圪塔头村人。万历甲辰科(1604年)进士,历官行人司行人、户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太仆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右佥都御史、巡抚、刑部侍郎、刑部尚书,官阶正二品,历经神宗、光宗、熹宗、思宗四朝,政争败于魏忠贤,引退归乡。著有《谏草》《起冻草》《抚巡奏议》等。
因为抱过太子朱由校,后太子登基后,敕封他为金胳膊老李。明代皇帝为其在南和县城连造三座高大石牌坊:“恩光三世”牌坊、“掖垣都谏”牌坊和“节制三省”牌坊来表彰其政绩。
11、明代宁夏巡抚——白储玿
白储玿(?—1627年),字栗仲,号华池,明顺德府南和县东三召村人。万历甲辰科(1604年)进士,历官推官(负责勘查刑狱)、礼部主事、礼部郎中、考功郎中、太常寺正卿、宁夏巡抚、仓场侍郎等,官阶正二品。著有《坦圆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