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了多个征地告知书
丹阳开发区、云阳街道多处土地被征收
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告知书
苏政地L(2021)13号
吕城镇河北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0.354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4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住宅 南至:住宅
西至:道路 北至:空地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征地告知书
陵[2021]年第11号、开发区[2021]年第2号
开发区[2021]年第3号、开发区[2021]年第12号
开发区[2021]年第13号、开发区[2021]年第24号
开发区双庙社区、史巷社区、毛家社区、高楼社区,陵口镇陵口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位于等地区的集体土地6.2246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公顷,合计20.7422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
二、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征地告知书
苏政地L(2021)15号
访仙镇窦庄村、杨城村,开发区荆林村、嘉荟新城社区,司徒镇谭巷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30.6583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9.9737公顷)、未利用地0.70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二、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