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
贵州交警始终保持
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整治态势
不定时、不定点严查严处
就在“酒后禁驾”的严管态势下
依旧有个别驾驶人罔顾法律法规
心存侥幸,冒险醉驾
经查,居然还是无证驾驶?
到底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重视?
2022年8月1日,毕节市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的刘某送至七星关区拘留所过渡隔离,待解除隔离再按时押回威宁看守所执行拘役。
案件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