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我身份证和档案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按哪个退休?”临近退休的市民吴女士很疑惑。据了解,像吴女士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那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是以身份证为准,还是按照档案里的记录来计算?还有市民询问,退休前什么时候开始办理退休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记者近期就这些问题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作出权威解答。
根据《关于严格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险字〔1999〕100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确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关于退休的办理,第一步是到实际居住地社区进行信息采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实际居住地的房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社区采集基本信息,由社区退管专干填写《待遇资格认证告知书》交给本人保存。
企业办理退休经办日期从退休当月15日到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在职工满足退休条件当月交完保险后,企业人事专员可在大连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预约办理时间,带齐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中山区、西岗区和沙河口区三区户口或甘井子区户口无档案职工或档案存在大连市人社局档案中心的职工,到西岗区高尔基路18-1社保大厦一楼大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退休手续;档案存在甘井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职工到甘井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退休;高新区户口职工携带档案到高新区人社局审批退休后,到西岗区高尔基路18-1社保大厦三楼待遇核准部计算退休待遇。其他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区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
企业人员缴费不足15年、已达退休年龄怎么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11年7月以后参保的,交到1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