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刚开始缴纳,已经54周岁,确实需要综合考虑。了解清楚相关政策信息后再作决定。
一、54周岁,说明应该是男性,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所办理的社保账户属于临时账户(在此年龄前的是一般账户)。临时账户的差异就是在退休后,正常是要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根据户籍所在地的养老标准计发养老待遇。如在北上广州深这些一线城市缴纳了社保,户口不在缴纳的城市,退休时也无法根据一线城市的待遇计发养老待遇。
二、根据政策要求,社保需要累计缴纳满15年,才能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54周岁才开始缴纳,需要到69周岁才能享受养老待遇。
针对这种情况,在现有政策下,相应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个:
1、如符合要求,可一次性补补缴,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962-1982年的下乡知青,下乡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比如某人曾下乡3年,那就需要补缴12年);2011年以前在国企、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2011年以前在当地交过社保的高龄退休人员(男年龄满65岁、女满60岁)。
2、个人逐年补缴,直到缴满15年,就可以申请养老金了,但要到69周岁才能享受养老待遇。
3、延迟退休,继续正常缴纳
4、转成城乡居民社保,退休时还没有缴满15年,可以申请一个居民的社保,同时这个居民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转投居民社保时,领到的养老金会少得多。
5、直接放弃,不缴纳
随着年龄的增长,为保障年老后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个人建议社保还是要缴纳的:
一是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政策调整
二是即使退休时相关政策保持不变,到时再将“职工社保”转成“居民社保”。
保证退休后可以保证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享受到相应的社保所对应的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