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卡中心介绍,为进一步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方面的应用,自6月30日起,我市将发行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可以使用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在我市乘坐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并支持在开通交通联合一卡通功能的全国其他城市实现互联互通。那么,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办理?详见↓
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简介
1.功能增加。
持卡人可以使用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在本市乘坐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并支持在开通交通联合一卡通功能的全国其他城市实现互联互通。
2.卡面更新
加载交通功能社会保障卡,增加了“上海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字样、“交通联合”标识。
咨询服务电话调整为:市民服务1234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交通卡962319以及服务银行热线。
3.逐步换卡
自6月30日起,新申领或补换的均为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对已持有未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市民如需此项交通应用的,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区受理网点或银行受理网点,自愿办理换卡,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换卡。
交通功能使用注意事项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交通账户的最高储值额为200元,社保卡交通账户的有效使用期为前一次充值日起1年内。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后,进行一次充值或在交通卡人工网点、社区、指定银行受理网点办理续期后可正常使用。充值或续期后自动续期1年。
本市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交通账户充值只能在本市的交通卡网点充值。充值渠道如下:
1.人工网点:陆家浜服务中心(陆家浜路1298号)、九江路服务中心(九江路609号)、地铁车站内21个交通卡服务站、良友便利、来伊份、邮政网点、浦发银行。
2.自助充值:地铁车站内1200余台交通卡自助服务设备。
3.线上充值:NFC手机下载“上海交通卡”APP,完成实名认证后可以贴卡充值。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社保、金融功能挂失或注销后无法充值。社区网点、指定银行受理网点无法办理充值。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办理指南
1.办理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如在网上平台由监护人办理,可以手工录入其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如在银行、社区受理网点由监护人办理,可以凭其户口簿。
2.费用:社保卡免费申领,同时免收银行管理费、年费及开卡费等。
3.办理渠道:线下可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线上可通过“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一网通办”网站、“上海社保卡”支付宝生活号、11家服务银行的网上平台等渠道办理。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卡片在制作完成后会通过邮政快递发放到申请人填写的本市指定地址(目前暂未开通省外投递业务),电话联系或上门投递未成功的将发往申请人指定的自领社区网点。
4.功能开通:持卡人拿到卡后,可到相应服务银行网点开通金融功能的同时同步开通社保功能。也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仅开通社保功能。
持卡人在服务银行网点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的,可以使用申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开通社保功能(网上申领无法通过电话自助开通)。
交通账户无需开通,对交通账户充值后即可使用。
5.挂失补换:持卡人在电话挂失后可到全市614个服务银行网点、全市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即时补换,立等可取。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出补换申请,卡片制作完成后会通过邮政快递直接发放到市民指定地址。
6.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应用咨询:
(1)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可咨询申领、补换、发放等相关业务。
(2)12333服务热线可咨询社保应用相关业务。
(3)962319服务热线可咨询交通应用相关业务。
(4)各服务银行服务热线可咨询金融应用相关业务。
上海银行:955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962999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95599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95566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95533
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9555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95580
中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95555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95595
热点问答
基本问答
1.问: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和市民现持有的社保卡、普通交通卡有什么区别?
答:2023年6月30日起发行的社保卡加载了交通功能,是市民现持有的社保卡的升级迭代。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和市民现持有的社保卡的区别:
(1)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卡面上印有“上海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字样和“交通联合”标识。
(2)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可作为交通卡使用,刷卡乘坐公交、地铁、轮渡等,而市民现持有的社保卡没有此项功能。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
市民现持有的社保卡
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和普通交通卡的区别:
(1)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卡面上没有交通账户卡号,如需查询卡号和余额,可以通过上海交通卡APP贴卡查询、上海地铁站内交通卡自助设备上查询、交通卡各充值网点查询。
(2)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交通账户的最高储值额为200元,有效使用期限为前一次充值日起1年内。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后,进行一次充值或在充值的人工网点办理续期后可正常使用。普通交通卡的最高储值额为1000元,有效使用期限为前一次充值日起5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