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县公安局长。
作为县政府手中的国家暴力机关,公安局长的权力无处不在,不仅守护着一方平安,而且拥有极强的权柄。作为高配的副县长,身兼数职,权力和责任并存。需要有强烈的拒腐防变意识,确保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县财政局长。
财政局长负责全县的财政资金调配,对经济发展和项目推进具有重要影响力。作为行政系统中最重要的职位之一,财政局负责人的权力不容小觑。他们需要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确保全县的财政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县审计局局长。
根据2021年修订的《审计法》,县审计局在县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作为监察使者的地位,县政府的各个部门每年都要接受审计。如果发现问题,审计会将线索移交纪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第四、县教育局局长。
在一些地方也称为教体局,其权力范围涉及成千上万的人。教育系统相对独立,因此有人形象地称教育局为“小政府”。需要对人事调动、职称评定、乡镇进城、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事项进行审核签字同意。
第五、县发改局局长。
在县直机关中,县发改局的权力仅次于财政局等少数部门。它影响着整个县域的发展方向。作为改革方案的排头兵,不仅制定规划、计划,还负责监督招投标,对全县除极少数外的项目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县税务分局局长。
作为中直单位的一员,县税务分局局长具体负责全县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特征,因此该职位具有很大的权力。直接面对纳税人,需要严格控制税源、风控、税政和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原工商局、质监局以及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于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市场管理相关的事项,涉及百姓民生,罚款金额较高,因此该职位的权力之大显而易见。
第八、县住建局局长。
房地产业一直是县财政的重要税收来源之一。该局局长拥有对房地产开发签批的重要权力,以及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责,确保全县人民的安居乐业得到有效保障。
第九、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农业农村局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职能,如财政局、水务局、国土局、发改局等。在新一轮的机构调整中,乡村振兴局的职能也将合并到农业农村局中。作为县城里的一个大单位,该局的权力也不容小觑。
第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经过上一轮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的应急管理职能都整合到县应急管理局中去了。该职位已经不再像当初身形单薄的县安监局那样缺乏权力和影响力了。